当前正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,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,保障考生的健康与安全,减少人员聚集,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的领取安排、注意事项,按照要求领取学士学位证书。
一、发放时间安排:
10月27日 上午(9:00—11:00) | 发放2021年上半年申请的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学位证书 |
10月27日 下午(2:00—4:00) | 发放中国人民大学、中央财经大学、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往期未领取证书 |
二、发放地点:
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。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(志新桥向北二百米路西)
乘车路线:425路、16路、135路、508路、运通609路等到志新桥北下车向北走路西。
三、注意事项:
1. 进入考试院时,请佩戴口罩,相互间保持1米距离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出示身份证、学位信息表及北京健康宝并接受检测。体温检测低于37.3℃方可进院。
2.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“考生学位信息表”领取证书(登录自考个人中心,进入“自考信息”-“我的专业”页面,在“学位状态”栏点击“学位信息”,即可查看/下载/打印“考生学位信息表”)。如需代领,除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学位信息表外,还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。
3. 本次发放的是2021年3月申请的学位证书。2021年9月申请的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请考生详见学位申报凭单。
4. 发放计划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调整。近期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(www.bjeea.cn),“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”微信公众号。
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
2021年10月20日